问个专业问题,公共建筑地下室疏散应该如何做?要注意什么东西?
参照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 第6.1.5条及第6.1.7条“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疏散出口至最近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距离应符合表6.1.5的规定,即袋形走道20m,双向疏散40m”。应当注意,设有喷淋的建筑也没有加权,但厅室内疏散距离与疏散走道距离叠加之后的数字已经非常可观。
参照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5.3.13条,基本框架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亦即你提到的37.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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