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的产权单位,必须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近日,《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开始实施。为了防止产权单位擅自将公租房出售,北京规定,公租房的产权单位如果要出售时,必须提交住房保障部门的批准文件。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北京的公租房政策中,也要求公租房要进行产权登记,但由于还没有出台具体办理的政策,公租房大都只是进行了初始登记,即办理了楼栋的大产权,并没有办理每套公租房的房产证。此次的新规则明确,政府所属机构或指定机构、产业园区、社会单位、开发企业或投资机构等建设、收购的公租房,应依法办理产权登记。负责人表示,新规正式实施后,无论是之前还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老项目,还是今后的新项目,都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新政策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按楼栋制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依据申请,按套制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性质栏注记“公共租赁住房”,并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注明土地性质。这意味着,公租房可以和商品房一样,每套房屋都可以办理一个房产证。不过,公租房是租住给符合条件的家庭,因此房产证也是由产权单位来办理,并拿在产权单位的“手中”。 那么,产权单位拿到公租房的房产证后,会不会擅自出售?这位负责人说,公租房的申请单位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申请公租房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时,应当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产权单位如果想将“手中”有房产证的公租房出售的话,必须经住保部门的同意。
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公租房的租金也将和廉租房一样,先根据建设、折旧、维护、运行等成本和费用,确定一个公租房标准租金,在该标准租金之下
最近市建委公布了北京公租房政策的配租情况,还有关于困难家庭的补贴的事宜。 市住建委负责人表示,今年竣工的公租房项目,要在三季度前配租完毕;明年竣工的项目,也要在今年四季度前配租完毕。今年年初确定的配售1万套以上公租房的目标也有望翻番,将力争配租2万套以上。 在建设方面,公租房在今年也将成为北京住房保障的“主打”。年初北京提出的目标是建设、收购6万套公租房。该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将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今年建设、收购6万套公租房,力争达到8万套。 此外,这位负责人透露,对于一些正在轮候公租房的困难家庭,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将给予一定的补贴,提高困难家庭在轮候期间对房租的支付能力,具体的覆盖范围、补贴额度还在研究当中。 他表示,北京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就业人员和单身家庭承租公租房,引导轮候家庭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于经适房和限价房将完善配套政策,优先配售给年长、轮候时间长、住房特别困难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