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有问题,没有房主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者缺一不可),你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你这时的购买行为,房管局是不承认的。(就是说即使你把钱给了房主,这房子还不属于你。对你而言,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正确的流程是: 房主办好房产证和土地证后,和你一起到房管局签定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产证的过户(带双方的身份证、房主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没有土地证房管局是不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的。 几天以后你到房管局取写着你名字的新房产证,再到土地局办理土地证的过户。(带你的身份证、写着你名字的新房产证、原房主的土地证
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先要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办理房产证,如果办理了房产证,说明土地使用权证已经办理,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了。因此不存在土地证过户的问题。
二手房是先办房产证,房产证办好了,拿着房产证和产证要写的名字的资料,去办土地证,土地证的名字肯定和房产证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