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顶层的一套住房(加盖的顶层,两户的面积),但是一直闲置近一年,最近楼下反应各间房屋都有渗水现象,并且水滴到了对方红木家具上,要求我家赔偿。经过调查发现是因为下大雨造成房屋内部积水渗漏,请问这个情况应该是由谁负责?是个人还是建筑商?
1、房屋合同里说明漏水问题质保是2年是无效的,应以国标5年为准。不过你的也过了5年了。2、房子漏水由谁负责。很简单,过了保修期,就只能由产权人自己花钱维修了。这跟是否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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