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应退还已征契税的批复,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交易的,如购房者已按规定缴纳契税,在办理期房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契税应予以退还”的文件精神。
1.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2.交房的时间、共有人、抵押问题。3.面积误差、房价问题。4.先交房装修的问题。5.产权证出来后的通知问题。6.期房贷款问题。7.房屋的具体位置问题。
(一)买卖双方签定一份预购协议双方对预备买卖的房屋的基本情况、价款支付、房屋的交付及预办理交易过户的日期作基本约定。并由卖方支付一定的定金待卖方取得产证时,双方再按照预购协议的约定期限签定房屋买卖合同。这种操作模式是买卖双方对期房的买卖达成的一种意向。(二)双方直接签订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同时对买卖合同的生效附设一个条件,如约定“卖家取得房产证后合同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