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或出租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目前主要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等。
首先,发行企业债,吸引社会资金,说到底就是向老百姓借钱建房。保障房建设公益性强、赚钱效应少的事实明摆着,利息的高低,风险可控与否,人们自会考量。因此,面对5%—6%的通胀率,如何使利息定的既对社会资金有吸引力又稳妥,是门学问。安排不当,企业债的发行必然大打折扣。
其次,发改委允许地方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固然有利于解决保障房面临的资金短板问题,短期内也可以缓解地方债务,但欠债终归要还。当前,地方投融资平台面的债务的压力已经比较大,保障房本身的盈利又十分有限,发债必然要对今后的承受力与潜在风险予以考虑。因此,如何利用融资平台处理好盈利项目和非盈利项目的关系,如何选择运作规范经营能力强的融资平台发债而非一拥而上,未来如何还本付息,这些都必须安排周全。不然,要么是地方融资平台或者相关企业没有发债的积极性,要么最终留下个烂摊子,让投资者受损或者由国家兜底。
最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能否到位,直接决定着融资的实际效果。考虑到我国地方融资平台业已存在的诸多问题,发行企业债必须未雨绸缪,对资金使用进行透明化管理,通过严格监管,确保保障房企业债券融资资金专款专用,堵住保障房企业债被滥用、挪用的制度操作漏洞,以防其尚未放行就已把危机的种子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