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按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建农民自建安置房不允许买卖交易。农房的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违法转让。对于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买卖,即使签订了安置房买卖协议,协议也是无效的,这种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近几年,随着宜春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近郊农民自建的安置房越来越多。因农民安置房的价格比商品房更低,结果出现了一定的买方和卖方市场。被拆迁安置后,有些农民拿到了两套以上的安置房,除自住之外或租或卖,形成了较大的卖方市场。由于农民安置房价格通常都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很多,而且私下交易规避了正规交易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不少人出于侥幸心理选择私下买卖农民安置房,形成了买方市场。时下,价格低、地段好的农民安置房吸引了一些买房人的目光。但同时他们又又担心交了房款后办不到证。尽管卖房人承诺会签订协议。据房管局产权产籍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农民自建安置房,首先要看其土地证上的性质,如果属于国有性质的,就能过户买卖;如果是集体性质的,是不允许进行交易的,就不能过户到城镇居民进行买卖。农民也就不可能通过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只能选择私下交易。
这种房子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国家明文规定小产权不受法律保护!这种房子可以买卖,且只局限你们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以后再卖给别人的话和现在一样,还是私下交易!我个人觉得:只要这块土地确实是他们大队自己,然后住的人大部分也都是他们本队的人,那么这些房子就没问题!至于有没有房产证已经无所谓了,因为国家规定‘集体土地,第三方想要开发、征拆必须集体同意’。也就是说虽然小产权,但还是很有保障的!如果真的要买,还需确认此房就是此人,签订购买合同时,最好找专人拟写。因为小产权这一块,最爱出问题和纠纷了!此外还需咨询大队,帮你再开一份类似证明以防后患!另外,这种房子不能贷款,要全款买卖。以后转手也是如此!且小产权不好转手!如果是投资还望慎重!
答:小产权房屋或集资房不受法律保护,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房方可随时收回房子,买房方可以退房。单位集资房只能在本单位内部职工中转让,不能对外转让。“小产权”、“乡产权”房不具有房屋的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办理小产权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