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办理。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申办条件: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用的人员;
(二)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
(三)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四)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五)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申办材料: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办事流程: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暂住证过期了可以续期,只需要带原来的暂住证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照就可以到办证单位去办理了。申报暂住、申领《暂住证》的对象范围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内而来本市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外出探亲、访友、参观、旅游、治病、学习、出差等需暂住7日以上的人员,应该申报暂住登记。其中来广州地区从事经商、务工和其他经济活动,年满16周岁的外来暂住人员,在申报暂住登记的同时应该申领《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办理依据:关注事项及备注: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应该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