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
一、受理
(一)暂住证申请条件: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二)暂住证申领方式: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由本人持户主(出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申领《暂住证》,应持下列证件证明:
1、申办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申办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
三、审定同审核,审定完毕无问题立即发放暂住证。
1.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来京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济南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暂住证办理流程: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实际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暂住证收费标准:依照省物价局文件,从2003年1月1日起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标准是每人10元/月,IC卡工本费是20元。关注事项及备注: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到同一市其他街(镇)暂住的,应该在新的暂住地申报暂住登记,原《暂住证》才继续有效。凡离开本市的,要将《暂住证》交回签发机关,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期望对您有用
暂住证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3、《流动人员证》(计生证);
4、出租屋纳税发票。首次办理须亲自到外来人员管理中心办理,照相、按指印留底。一个月后才可取证。(IC卡)暂住证办理流程:凡需申领《暂住证》的人员,要交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暂住地派出所或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领《暂住证》。实际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凡暂住在出租屋的,要在入住24小时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办理申报手续,由本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凡承租人员的亲友来访,需临时留宿者,由承租者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办公室申报。
(二)凡暂住在居民家中的,还需凭亲友户口簿到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申报。
(三)凡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地工棚工作和住宿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由用工单位统一将需要申领《暂住证》,人员名单列册登记送当地暂住人员管理小组审核,逐人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申领《暂住证》。受理时限: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