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些问题都应该在合同里明确注明,这样就没有这么多麻烦产生,你在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一定要关注: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应该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并办理暂住证。
3.对与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若发现承租人有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7.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应该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关注以上问题,防止不必要的房屋出租合同纠纷期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引起租赁纠纷。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答: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率按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房屋出租要交税是: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