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当地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据该办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当地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当地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当地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凡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在京就业和落户的在京用人单位均须办理单位立户手续,符合下述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办理单位立户手续:
1、用人单位应该是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合伙制事务所等。
2、用人单位本身能够为留学人员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或者委托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和集体户口服务。
4.我们有集体户口地址及人事权,可以接收您进京,没有落户单位和合落户地址的我们可以提供~~
3、在京企业单位的注册资金应该在人民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