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买卖,因不能证明卖房对买卖房屋具有所有权,公证处不会给予公证。
首先:与出卖方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公证。其次:办理房屋价款公证提存手续,即将购房款在公证处提存,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通过公证,可以有效地解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公证处作为国家管理机构承担了各种潜在的风险。保护卖房者和购房者各自的切身利益。公证能起到督促房屋买卖双方按约履行合同的担保作用,同时,也为房屋买卖双方解决了产权证下发前的付款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