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支付方:买方征收标准:普通住宅,家庭少有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少有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详细需求有这些表:增值税支付方:卖方征收标准: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实际实施时间尚未确定。详细需求有这些:注: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5月1日起,合肥将全面实施“营改增”,在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并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如个人二手房交易。那么,营改增对二手房交易到底有怎样的影响呢合肥市国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营改增扩围,对于备受关注的二手房交易税负几乎没有影响,“征收率及免税年限不变,只是计算方式上的细微差别将带来税负的略微降低。”二手房交易中税负的变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安排,属于自然人缴纳增值税范畴的二手房交易缴纳征收率与免税年限并没有变化,“营改增”之后,只是计算方式的不同从而带来税负的略微降低。也就是说,“营改增”之后,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比如价值100万购买不足两年的房产,“营改增”之前需要缴纳营业税为100万×0.05,为5万元,改为增值税之后,计算方式为(100÷1.05)×0.05=4.76万,前后相比,很明显营改增后增值税比以前的营业税节省了2400元。而二手房交易中的其他税种,诸如契税、印花税等无变化。像上面这些价格整合自网络,请自行核实,实际价格以实际情况为准。
1、“营改增”后,对于个人的二手房交易,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税,且增值税的征收率与当前5%营业税的税率一致。
2、“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价内税,计算缴纳的税金直接以交易金额为依据,而改为增值税后,增值税是价外税,需要将交易金额换税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缴的增值税,计税依据相比之前有所减少。
3、“营改增”前,个人转卖住房,对购买2年及以上的免征营业税,不足2年的全额征税,“营改增”后,所有地区对个人转卖住房不足2年的都全额缴纳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对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均免增值税。
2016宿迁二手房政策:一是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但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个人营改增后交易二手房税负没有增加,并且还略有降低。二是过去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现在改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