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承诺业主的保修期最低规定:《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规定的各部位的最低保修期为: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施工方承诺开发商的保修期规定:依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三)保修期的计算时间:《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国家规定的房屋装饰装修保修期限: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一、您购买我公司商品房,已竣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可持该证从年月日起享受“质量保证服务”。
二、质量保证服务内容: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漏为5年;
3、土建工程为年,实际包括: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墙面、顶棚抹灰脱落;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卫生洁具年;
5、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及灯具、电气开关年;
6、管道堵塞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双方决定。
三、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以上质量保修期内,非使用不当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给予免费维修,如因购房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购房者承担损失及维修费用。
五、如购房屋的区域设有物业管理部门,按物业管理章程,给住户相应的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