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自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二套房如何征收房产税有了新的规定,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的房产税征收,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的房产税征收,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和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相比,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美国各县住宅房产税负担平均在每年1000美元,一小部分县高于这个水平。2007年至2011年间,全美60%的县的平均住宅房产税负担在500至1500美元之间。13%的县要低一些,而27%的县居民的平均住宅房产税每年要高于1500美元。在高于平均住宅房产税负担的县里,很少有平均年住宅房产税账单超过4000美元的,仅有9个县超过8000美元。2007年至2011年间,美国住宅房产税占房价中间值比例低于1%的县占到总数的60%,比例在1%~2%之间的县占37%,比例高于2%的县只占到3%,比例高于3%的县仅有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