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过户费是按面积收费【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评估费【房屋价值的百分之零点五,买卖双方承担】;契税【按房屋评估价值缴纳,住宅144平方米以下百分之二、144平方米以上和非住宅百分之四】买方交;营业税【房屋价值的百分之五点四】卖方交;房屋登记费按宗收【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买方交。网上报价,请自行核实,期望对你有用。
题主好:像这种情况只能想办法联系你父亲的后老伴的女儿,然后和她协商好,要不然是不行的。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由于这涉及到多方面多部门的问题。
1、契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三。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关注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减半征收,现行规定90平米以下的房屋的暂时征收百分之一。买方缴纳。
2、印花税:成加价或指导价的千分之一。现行规定暂时减免不予征收。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3、个人所得税:差额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出售住房可以选取以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一执行。卖方缴纳。
4、营业税:成交价或指导价的百分之五。现行规定暂时按照差额征收。个人出售自住满两年住房的免征营业税。
5、副食品调控基金、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城市建设维护费。这四类费用依附于营业税产生,不会很多,为了方便计算可以直接算成是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千分之五。
6、土地增值税:成交价或者指导价的百分之一点二。现行规定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