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
2、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
3、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等待领证。
(一)因开发商的原因引起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定金。定金具有担保和惩罚的性质,也就是说,购房者先交给开发商购房定金,在之后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假如购房合同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通常转为购房款;假如购房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定金就要区别情况对待。《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地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虽然说购房定金是购房者交纳的,但定金本身对开发商也是有约束作用的。也就是说,假如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引起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开发商不仅需要全额返还购房定金,还要另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这就是购房定金的惩罚性质的体现。
(二)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或购房者的原因引起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定金。假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不过这不是开发商或者购房者的原因引起的,进一步说,假如开发商和购房者对合同不能签订不存在过错,那么开发商也是应该要把购房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中的。不过,由于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没有主观过错,开发商不需要再额外支付等额的价款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