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鉴定机构统一鉴定标准,规范鉴定行为,宿迁市依照省物价局、财政局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出房屋住宅为300元/栋,非住宅为450元/栋,价格请自行核实,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则按不同标准累进计算;火灾、高温、有毒、有害及鉴定工作条件困难的按本标准乘系数1.4;结构复杂、8层及以上高层建筑、法院仲裁鉴定等各有不同。据了解,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实行“自愿委托”原则,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接受申请人委托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可按规定的标准收取房屋安全鉴定费。此外,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免收;特困户和低保户房屋凭有效证件免收;工业企业、幼儿园校舍和社会福利企业房屋减半收费;现代服务性企业降低30%收费;其他降低10%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