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和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是一样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去宁波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地址在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166号。提取办法:
(一)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经审核并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三)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到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四)宁波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按照本办法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当日办结,并开具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五)职工持现金存单或转帐支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提取现金或办理还贷转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