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计划的住房保障基金实行浮动缴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缴纳,浮动缴费部分不强制征缴。住房浮动缴费比例上限为参保员工缴费工资基数的8%,由用人单位和参保员工对等缴交,住房浮动缴费比例上限标准,今后将依照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时调整。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为47%,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员工工资总额的28%,员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9%。
2008年5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取消了以往基本比例和最高比例之分。从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将统一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