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很可能是在国土部门,条例又规定,地方政府和市县政府可以确定某一个部门为该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部门。所以呢,要看你们那儿的政府是确定哪个部门负责。一般是国土部门、工商部门、房产部门以及经管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政府,看是确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当事人申请登记除了必须提交申请书,还要提交相关材料,条例第16条第1款对此给出了明确提示,可便于申请人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它们主要涉及:(1)身份信息,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为委托代理的,还包括授权委托书;(2)不动产权属信息,包括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3)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包括买卖合同、遗嘱等;(4)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包括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当地房管局,然后工作人员会指示你的。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