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贷款购买首套、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40%。 此次异地贷款首度将深圳纳入异地互贷范围。 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而此前,二套房贷款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