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公证费用,按照标的额收取; (1)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委托公证费是200元; 公证费用由各地的发改委和物价部门指定。
答:1这个是从2015年3月30日开始执行的 2 购买房屋所需要的费用并不只是建筑面积与单位面积售价的乘积,还需要交纳一些国家规定的税费。国家对这些费用的收取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3买卖房屋买家除房屋基价外,还须交纳以下费用 一、 印花税:为房价的0.05%。(由税务局收取); 二、 契税:为房价的4%(由税务局收取); 三、 房屋买卖手续费: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5%。(由房地局收取); 四、 公证费:外销房买卖双方各为房价的0.3%。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公证亦按此收费(若不做公证则可免收)。(由公证处收取); 五、 律师费:外销房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内销房若客户需要律师亦按律师事务所所定标准收取。(由律师事务所收取); 六、 委托办理产权手续费:为房价的0.3%。(被委托单位收取); 七、 物业管理费: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及房屋的特殊情况收取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