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省直限价房的申请条件: (一)福州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申请人未婚的,须年满40周岁;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必须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与申请人在同一户口本的家庭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结婚满三年,申请人与其配偶均无住房,且申请人与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户口本时间至申请日时已连续满三年的,该申请人可视为无房户,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可不合并计算。 申请人与直系亲属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户口分户或者迁出的,该直系亲属的年收入、住房建筑面积仍应与申请人合并计算。 申请人在申购限价房的同时,需附具结函,对所提供的收入、住房等情况作出承诺说明。
福州限价房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福州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销售对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限价房供应对象的家庭年收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