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了解:
一、办理程序:
1、行政审批中心房管局窗口收件
2、房管局办公室签署意见
3、物业管理办公室审核物业管理材料
4、房产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管理所审核材料,现场查看核实,签署意见
5、房产交易中心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6、房管局主要领导审批
7、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所需材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4、按提供预(销)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书面证明及监理公司出具的施工进度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
6、已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7、商品房预(销)售方案。
8、小区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
9、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及预售款监管银行开户印鉴卡。
10、建筑节能措施说明书。
11、商品房预测绘报告、规范的预售商品房楼盘表。
12、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预售申请的,还应提交书面委托书。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
5.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市物价局、市建委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准文件
6.市或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
7.市或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施工合同(复印第一部分)
申请人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需提交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由开发企业在项目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后申请预售许可时填写,一式三份)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其中营业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