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有国有土地才能出让,收取土地出让金。可以要求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金的收取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如果买卖的属于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办理土地出让时,其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如果买卖的属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则买方应该支付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所谓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让给个人或单位使用,个人或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方只能是各级人民政府,土地部门具体负责。所谓转让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这个转让价格双方可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