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同意卖房,但是父亲在外地医院治疗回不来,让母亲办理。买主说让父亲写个证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请问有这回事么?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些事?麻烦高手解答··
1.这个房子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现在你父亲拥房子的一半了和你母亲的一半,你父亲书面声明放弃继承你母亲遗产,然后再将自己的一半产权连同继承的你母亲的一部分书面赠给你,那就可以了。带上房产证、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继承人申请书.最好是你和你的父亲一同去房管局办理。
2.费用,去了就知道了。
3.如果,法定继承,那继承你母亲的部分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父亲赠给你的部分,如果不是明确表示只赠与你个人的,那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如果你父亲明确表示只赠送给你个人的,那赠与的部分就是你的个人财产了。
可以在外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你只要将你的身份证影本寄过去给他他就可以单方面办理了你人不需要过去我办过的所以知道被委托人并不需要一定到场签字的至於应该办哪种公证就要看你对这房子是打算怎麼处理了如果短期内你并不打算卖可以办理委托你卖这栋房子的公证然後你将这房子卖给自己这是可以的然後你尽快的将房子过户给自己比较安全只要你把过户的手续费与税费付清房产局不会管你有没有付购房款给你亲戚的如果你真的是要打算卖这房那你现在就开始卖到时候拿这这份公证就可以办理过户给买家
你好,
1、现在应该是可以过户的,如果要将遗产(属于你父亲的那一半房产)过户到你母亲的名下,需要你父亲的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你父亲的父母、配偶就是你母亲、以及子女就是你和你的兄弟姐妹)拿着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共同去做个公证,由一定的收费,然后凭此公证就能办理过户了。
2、如果不过户,以后是否会收20%,还没有定论。具体配套政策没有下来,当然了,从政策的出发点而言,是不会对此类过户收费的。但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先过户也是可以的。看你们怎么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