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自建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的。
查询需要到以下几个地点:
1.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南昌市孺子路223号房
2.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四楼(一部)
3.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地址:南昌市二七南路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