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五条,只是暂时公布,实施细则还没出台,也不一定什么时候执行,都看国家政策!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
你好,“新国五条”细则明确规定房产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并规定,要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
最近有关“新国五条”都炒的比较热,那么,国五条是什么内容,你们做过具体研究吗?下面我就谈点我的感想:国五条是什么内容,具体如下:
1、各地要加大楼市宏观调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十条”文件的实施细则。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
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3、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4、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
一、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确定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下同)价格涨幅要低于我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对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市政府要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市国土房管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市国土房管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购房行为的监管,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
三、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可结合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四、由市地税局牵头,市国土房管局配合,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
五、市国土房管局要在近日公布2013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该计划应高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要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等于1的低密度住房用地供应。
由市“三旧”改造办牵头,市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配合,各区(县级市)政府为实施主体,加快实施旧村、旧厂、旧城改造,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应。市规划部门要严格对照土地出让合同,加强对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规划报建审批。在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对中小套型住房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住房建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市住房保障办要继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13年我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6万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31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00户,实现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13年起,全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要强化保障性住房的规划统筹,合理安排布局,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市住房保障办要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加强分配管理。
七、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物价局配合,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预售方案申报价格过高且不接受国土房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宅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超过申报价格销售的,不得网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调整后再予销售。
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工商、物价、建设等部门配合,加强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违规销售、违规经纪、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等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市国土房管、统计等部门要继续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要强化舆论引导,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八、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部门要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的行政许可,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衔接合作的审批平台,提高行政服务办事效率。
九、要加快研究建立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探索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解决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
十、穗府办〔2011〕3号文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意见为准,除此以外的其他内容继续执行。
从化市、增城市应严格落实国办发〔2013〕17号、粤府办〔2013〕11号文,切实采取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确保完成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直到如今,又有消息传出某些二三线城市将开放限购,这些城市包括:南宁、大连、厦门、南京、南昌和合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