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卖的属于非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办理土地出让时,其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如果买卖的属于已出让的国有土地,则买方应该支付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没有明文规定是应该由买方或是卖方出,这个应该由买卖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的时候自行商议。但在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后,在出让年限内无论是再过户或是抵押贷款不会再次收取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一般按房屋交易价或评估价的2%收取。经济适用房过户必须在取得产证5年后过户。这时候过户就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再次转让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一样,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