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群体符合申请条件8月17日—31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类群体可申请石家庄公共保障房石家庄市房管局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分配方案》指出,8月17日—31日,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等四类群体可申请石家庄公共保障房。据了解,石家庄市2012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实物配租工作即将启动,共计1707套,单套建筑面积为35-56平方米,分布在民华家园、建华家园、仁华家园、珍集小区等。据介绍,本次分配的申请时间为8月17日—31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须通过工作单位进行申请。受理及初审阶段为8月17日—9月2日。石家庄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街道办事处负责入户和到申请单位调查核实。初审完毕,街道办事处将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9月29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将进行电脑摇号配租,取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分配到的公共保障房,两年内不得申请,并记入诚信档案。外来务工人员:应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人均月收入低于1711元;在市区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有本市市区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11元;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新就业人员:应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居住证);持有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收入无房户家庭:可填报《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配租意向申请表》,直接参与本批次保障房的摇号分配。配租成功的,要自动放弃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配租未成功的,继续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石家庄凯隆修理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仓兴街20石家庄市建华修理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8石家庄裕华区汇成家电修理部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汇通路95号这几家的维修技术好,而且速度快,质量也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