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四)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一)继承权公证(析产协议公证)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派出所证明或殡葬证、火化证、医院死亡通知单)
2、婚姻状况(是否是原配夫妻)、子女状况证明(生育几个子女)、居委会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3、房产证、身份证、户口
4、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
(二)赠与合同公证
1、赠与、受赠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受赠方如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需赠与方到场
(三)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买方到场亲自办理
(四)委托合同公证
1、双方身份证、户口
2、房产证
3、卖方夫妻、受托人到场亲自办理
产权证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指的是可以证明产权归属的所有的证件,主要包括土地证,房产证,等等。房产证是一个明确的概念,专指那个房本,房产证和产权证的区别有以下几点: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主要记载业主所购房地产的房地产与土地的有关内容。如权利人名称、身份证号;宗地号、土地用途、土地位置、宗地面积、使用年限;房地产的名称、栋号、房号、用途、建筑面积、竣工日期、建购价款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等。现在颁发的房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文件和房屋文件,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统一进行登记。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
你好,注意一下准备必备的东西
1、遗产赠予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准备好赠予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说明
3、与赠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的赠予协议。
4、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5、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准备齐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没有办理产权证的,需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缴纳房屋遗产税,即可办理。在办理房屋遗产继承之前可登陆搜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如果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
3.安置房买卖办理过程如下:携带拆迁协议、房屋平面图、拆迁许可证、拆迁单位委托书、拆迁单位大产权证、拆迁房屋初始登记单,本人身份证、盖有拆迁单位公章的拆迁单位房屋登记申请表到房产政务中心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