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二手房限购政策
1、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
2、首付比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不过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央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一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一条购房提取记录,且符合二套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仍按照“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执行。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执行,即: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4.4%,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95%。提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必须在该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天津市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天津市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据我了解的,天津现在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在放宽了基准6.15,现在能打9折(5.53)或95折(5.842)。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经结清购房贷款,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等可根据当地市场情况,给予适当优惠。数据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一、2016天津房贷按揭新政策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