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买房的先后在法律上和婚姻最大的联系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依照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因而,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结婚前男方买房,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假如离婚,房子应归属男方,除非把房子做夫妻共同财产的公证;结婚后买房,假如还是男方出钱的话,在办房产证的时候,依照新规定,若夫妻双方都在场,且女方要在场签字,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婚前一方的房子属于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存在过户问题。但婚前或婚后一方的房子赠与另一方的应当进行过户。
这房子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你们结婚后一起还按揭的那部分钱,你可以要求分一半。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该房屋应属婚前财产,婚后你们共同还贷并使房屋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假如已经登记结婚的话是可以写双方那个的名字的。可以到公证处公证,证明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