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地址:广西省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2.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7号林海大厦10楼
第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月收入,按该职工及配偶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核定。
第二、在区直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经济收入证明材料。但不在区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以供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