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北京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有这些: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012住房公积金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这是市管公积金官网的文件。全这工资的12%不一定是实际发放工资的数,有可能是公司设定的一个低额工资的12%,就像一月工资是5千标准,但缴纳公积金的时候填写的工资标准是2千元,按2千的12%计算。
2017年北京异地购房贷款政策依照2017年10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相关内容有这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依照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贷款发放率低的城市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有效使用和资金安全,并将本通知落实情况于2017年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由于各省市地区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实际细则也在进一步制定中。现阶段在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在异地贷款购房,不过您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假如办理了联名卡,还能按月、按季度、按年提取。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职工,可以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此外,异地购房市民即使全部提走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仍可在北京购房后申请公积金贷款。由于现在各地公积金中心相对独立,并没有互联办公,北京公积金中心现在不能为这类异地购房的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您可以微信关注北京公积金公众号(公积金达人),微信号:bjgjjgzh里面有您所需要的信息!也可在公众号内提问,很方便的!我就是从里面了解到的!期望可以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