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3、业主委员会章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题主好,很高心为你解答。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
1.申请和倡议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4.产生《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为止。期望答案对你有用,谢谢。
##成立业主委员会申请致: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物业小区位于xxxx,共有160户,于年4月份开始业主入住,至今业主入住已有5年的时间。为了依照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也结合现小区的实际情况,而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按规定本物业公司有义务担任成立第一次业主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成立筹备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在于能更好的对小区进行管理,促进各业主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物业管理中来,同时能更好的得到各业主的配合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使小区的各项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的开展和进行。##小区是第一次召集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因此,所有筹备工作和相关资料都由本物业公司负责,本司在3月6号开始派发‘成立业主委员会调查表’,经调查统计,共有78﹪的业主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6﹪的业主不同意,16﹪的业主弃权。为此本物业公司特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望能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批准!特此感谢!申请单位: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