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好,先了解一下改底单的概念:在新购房屋取得房产证前,在开发商处将购房者更改为他人姓名的行为。改底单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改底单行为多数出现在原始购房人尚未取得房产证又急于转让的买卖交易过程中。改底单的风险有:
一、改底单侵害的是国家税收利益,存量房交易因该底单行为变为一手房,省去了一个交易环节,国家税费遭受损失,国家有可能追缴税款或者承担刑事责任。
二、此类约定无法律效力,改底单的交易往往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主负责改底单;
2、双方直接签订存量房买卖协议,房主口头承诺改底单。律师认为,无论约定采取哪种形式,合同内容无论如何约定,都不能否定其违法性,此类约定是无效约定,买卖双方特别是卖方可不遵守。假如卖方不遵守约定那么买方只能通过正常交税的方式来达到取得房产证的目的。最终核算下来,往往比当初购买新房或者购买直接可以过户的二手房贵很多。
三、改底单的时间不确定,上述房源业主表示只有在办理房产证前夕才能办理改底单事宜。律师认为,回迁房办理房产证的速度要远远慢于普通商品房,改底单行为可能要房屋交付后两三年之后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启动,随着我国法制越来越健全,法律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逐渐加大,到时是否能够变更底单或是否有人愿意冒风险去协助办理更改底单是未知的。
四、北京一直没有放慢房价上涨的脚步假如两三年后房产证下发,房屋价格大幅上涨,有可能出现房主以不配合办理改底单为要挟让买房人增加房价的情况发生,到时可能会官司缠身。另外,房价上涨后,最低指导价也必然同时上调,即使售房人配合过户,那么买房人需要缴纳的税费也会税费也会翻翻。
题主好,不能办理权证变更的房屋变数大,建议不宜介入为好。除非中介愿意承担无限无限担保责任。不合法。有风险。肯定是有风险的。可拟定协议防止风险为好,这样操作是可以的,合同也是有效的,你只要防备对方不要一房二卖就可以了,风险比普通二手房要大些,建议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