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是国家为了保持房产方面的平衡问题而征收的一种税费,它已经发展很多年了,并且基本上是实施的比较完善的一种税费,房产税暂行实施细则有哪些呢?关于房产税的实施条例我们要了解,房产税不是针对个人征收的,而是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假如购买房屋过多的话那么是需要征收房产税的,这样可以防止很多哄抬房价的问题产生。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依照总局
(86)财税地字第008号和《福建省房产税实施细则》规定,房产税是按照纳税人“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帐面原值减除25%后的余值计征的。假如你单位“固定资产”科目已调增了增值部分,那么增值部分也应征收房产税。
题主好,房产税法实施细则有哪些: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
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
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
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局批准。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