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厦门市二手房(即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将实行网上签约备案。今后,无论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还是买卖双方的自行交易,都应该通过网上平台实现。依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的通知,我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以下称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将于3月1日起执行。市国土房产管理局表示,这是继2005年实行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后,我市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规则的进一步完善,从而基本实现了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备案这一制度的全覆盖。与此相配套的要求是,每一套需要出售的二手房,应该要在“厦门网上房地产”挂牌,进行信息发布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该为买卖双方提供合同网上备案服务。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自行交易的可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供网上操作服务。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改变了传统的交易方式,依托厦门市存量房信息数据平台,运用网络技术将全市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统一监管。市国土房产局表示,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有效保障了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增加了交易信息的透明度,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交易跑单等情况,可以把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接受房源委托开始所从事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二手房交易经纪业务时,应当核验房地产权属证明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查询房地产权属问题。这样一些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子就无法在网上挂牌,无法进行签约交易,从源头上保障信息的真实,房源信息发布更加规范,购买者购房更加安心。参与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全部纳入网上运行,从信息源头开始将二手房交易全程纳入“阳光”下操作,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通常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依照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申请书合同编号:备案号;申请人出卖人买受人房屋坐落变更内容:经买卖当事人协商,已就变更本合同上述条款成一致协议。特申请办理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变更手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概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