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为不合法的销售方式,所签购房协议〈或称订购书、预订单等>将无效。
2.如将来因此预订协议发生纠纷,引发诉讼,除非起诉时该开发商已获预售许可证,否则主张协议有效应得房的主张不能获法院支持。
3.可能存在的实际风险:1>.该在建项目十土地已押给银行〈大多开发商取此法〉,—旦欠贷不能偿还,银行有获得房屋的优先权。因无预售许可证,故你无法至房产局办理房屋预售登记,你的购买权无保障,无法对抗银行的优先权。2>.据相关司法解释,施工方工程款索取也有优先权,如开发商拖欠而致该项目拍卖,你同样不能对抗施工单位,原因同上。3>.工期拖延。既无预售许可证,说明该项目现在工程进度可能仅于地面五层以下,不符合预售要求〈应完成项目总投资25%以上>。由此,交付房屋日期无保障。
3.建议:交定金十首付风险太大,开发商如此,只有一个原因,其资金出现困难。可考量方法:1〉.开发商提供担保,即实物、有价证券等,为到期不签合同或退款作担保。估计其接受可能性不大。2〉.只定金,不交首付。3〉.协议约定:签合同及备案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不签、不备案或不交房或退款,否则受让方有权以自已认为需要的方式占有房屋,因此而致后果由出让方承担;所付款全部约定为“定金“,明确为签合同、备案、交房的保证。此种情况还买,现在少有,估计问者是看上了价低。望斟酌。
银行贷款没下来,开发商会不会交房按照购房合同处理。现在有部分按揭由于客户原因无法办理的情况发生,就像资信程度不够,需要提高首付或改为一次性付款,而引发交易无法达成的情况比较多。很多开发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均对此进行了约定,假如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没有相关条款,那么在按揭尚未办理的情况下,交易行为并没有真正完成,因此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交房的行为是合情的,关键看你们按揭手续迟迟没有办理是否开发商拖延造成,你可以向银行方面咨询,如是由于开发商拖延,我建议你应该去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
假如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