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现在已经没有办理“房产证”这个业务了。现在叫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以《不动产证》代替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不动产证》在你居住的城市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规定是30个工作日以内办理完毕新的产权证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登记,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的申请、有关机关的嘱托或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将不动产的自然问题、权利问题及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加以公示的活动。首先,有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且不动产上的权利被真实准确地载入登记簿后,任何期望进入或正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当事人,均可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来全面、准确地了解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和内容,从而快速识破各种欺诈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维护交易安全。其次,不动产存在持续性与稀缺性的特点,因此不动产上除存在所有权外,还会存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再次,国家设立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布严格的不动产登记法或不动产登记条例,从而使不动产的自然问题和权利问题等事项被真实、准确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