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对小产权房没有明确实际的定义,通俗的理解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集体的土地上建筑和向社会销售的房屋,或是依靠政府划拨土地而建设的集资房。按现行法律规定,房子须具备两证后方可上市交易。两证是指土地使用许可证和房产证,由于小产权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许可证没有细分至每一套房子,不具备法律许可的交易条件。另外《土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第三、四款规定,禁止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期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所谓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有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两种形式。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这一政策的实施在房改初期为解决困难职工住房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集资房能不能转让?这需要看集资房的产权问题。国务院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把集资房纳入经济适用房管理范畴。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筑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由此看来集资房市可以转让的,不过应该符合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转让的实际规定。
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不过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来说,可能显得多余。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不过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