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土地使用权方式划拨的意思是指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一种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另一种则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没有使用年限的。
使用权类型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类型较多,作价出资(入股)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常有,而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很少(几乎没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为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其范围主要限于机关团体、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等。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法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年限内)其权利内容是相对完整的,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处置行为。而划拨土地使用权未经当地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等。划拨土地在补缴相关土地出让金之后,可以变更为出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二是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行使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都是以土地使用权归属确定为前提,如若权利归属不清,行使土地使用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将没有依据。土地使用权分类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通常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
低价定义包括:
1、基准日;
2、土地用途(设定、实际);
3、开发程度(设定、实际);
4、土地使用年期(设定、实际);
5、土地使用权价格类型(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抵押权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