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暗浪陂村山根三组、松树岗组共40位村民。代表人:黄应贵,住址: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暗浪陂村山根三组,邮编:513100申请事项:监督国务院复核在2008年12月19日作出的国复[2008]178号*******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书,改正违宪和违法行为。事实与理由:国务院在国复[2008]178号裁决书中认定事实有严重的、明显的错误,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如不改正,则会致使广东地方政府违法征地、违法城镇扩张,会严重破坏保护耕地的法律正确实施,严重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