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
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按照武汉市的规定,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满足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则为40万元。并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一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同时满足有这些条件: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②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通常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50%,但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实际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量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放宽至不超过按上述第“①”款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