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众所周知,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可买卖。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
1.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自由买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而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由农民个人享有,农民买卖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着转移,此时,宅基地的转让是有效的,只是农民转让、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之后不能再另外申请宅基地。
2.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地随房走。依照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关注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屋买卖中宅基地使用权均随房转移,无须办理批准手续;但自该《条例》之后,宅基地使用权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方可随房转移。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由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农村宅基地通常都是禁止买卖的。
1.农村宅基地,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地上房屋所有权。按照国家法律,宅基地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宅基地所有权各位就别惦记它了,那是集体或者是国家的。
2.咱们所说的过户其实就是将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不过要满足以下2个最基本的条件:
(1)卖方与买方同为本村村民;
(2)买方家中没有宅基地,且符合建房条件。
3.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依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
农村宅基地可以抵押,农村土地归农民成员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方式和得到所有权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流通性,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应可以入股、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也应具有流通性,农民住房可以转让也可以抵押,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同农民住房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