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村情与所处地理条件不同,有不同的标准,但农村建房最高可以审批四百六十七平方米。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实际标准。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
农村的宅基地不能买卖,不过可以交易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对于房屋的交易双方有严格的农业户口要求,并且还是要本村村集体的成员才能进行宅基地房屋的交易,若要改变宅基地的所有权,要求房屋过户的同时,双方都在场,购买方申请宅基地获批,并且之前没有宅基地房屋交易和退出宅基地的情况。
农村建房用地标准不是按人均面积计算,而是按户均面积计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实际标准。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