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种说法一开始出来就是为了炒楼吧?都说东边的升值空间大,随着这种说法房价是高了,不过实际发展并没有跟上啊,感觉还不如去长清买房,舅妈在中建长清湖买了套学区房平均价格还不到五千!
“买房赠送露台”成为时下售房广告中某些开发商的单方承诺。买东赠西这本是商业的一种让利促销的手段和方式,无可厚非,问题是开发商有权赠送露台吗?就此有必要做一点探究。具有独家露台退层式结构的楼房以前在城市中为数不少,但旧时整栋楼房为独家产权,露台应否计入建筑面积及产权归属未出现过矛盾。后来这种结构的新建楼房以单元套房裁割为单一的分体产权,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初时,开发商将露台按敞开式阳台即按一半建筑面积出售,后来建设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规定露台(规范用语应为晒台)不属于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依据这个规定,开发商不允许将露台作为整套房屋有效建筑面积出售,由此看来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也将露台标画在整体产权的红线外,只作为屋顶标画在下层的产权证上。从权属的角度上看,露台仅是下层的“顶”而不是上层的“台”。这种情况就造成了“独家所用露台”所有权上的一个法律盲点。独家所用仅是上层购房户一种“顺势就坡”的使用,而并非是具有法律意义上所有权范畴内的独占排他性。
1不要“鹤立鸡群”,周围都是高楼小区还好,但不要一楼独高,假如就一楼独高,周围煞气会首先冲这个高楼而去,不利于居住者的心理健康。2阳光要充足,在现代风水学中,一个住宅拥有充足的阳光、流动的空气,就拥有好风水。假如人长时间晒不到太阳容易生病,衣物长时间得不到阳光照射会发霉,选房时选取楼房之间间距大的,楼层高的,朝南的房子,这样房屋收到阳光的面积时间较长,买房中有这么句话“买高不买低,买东不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