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人选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如何用公积金贷款还款呢,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证件?实际的还款方式有哪些?请看下面的详解。提取公积金还贷的办理程序有这些:首先,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可以就近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代办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和配偶分别填写、签字、盖章后,到公积金贷款银行办理有关手续。与此同时,借款人还需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婚姻证明)、《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在还清全部贷款后,想再购买一套自住房的职工,可以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方式提取公积金还贷主要有三种方式。其一,借款人可以用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一次性冲还全部贷款本息;其二,选取“预还若干月”贷款,即由贷款银行逐月冲减月还款额,“预还若干月”期间,借款人可以暂停还款。但在冲减完毕后的次月,借款人仍需按原借款合同的约定继续还贷。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外,借款人还可以选取第三种方式——偿还部分贷款。按照这种方式,每年冲还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再依照剩余的贷款本金和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借款人可以选取“贷款期限不变,月还款金额减少”。即偿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还款次数不变,重新计算月还款金额;也可以选取“贷款期限缩短,月还款金额不变”。即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贷款利率不变、还款次数减少,重新计算贷款期限。
一、提取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包括退职);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农民合同制终止劳动合同的;
(八)调离烟台市的(指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户口迁往外地的(含外地户口的);(十)异地求学的;(十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二)夫妻双方均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且夫年满50周岁、妻年满45周岁;(十三)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程序符合上述规定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提取条件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由单位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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